我是薛硕,那天在车里和霍终做了那样的事后我放他走了,一天后,亲手把能脱离aster控制的解药给他后我彻彻底底地松开了手。
尽管我的身体和我的心脏很疼,但我表现得云淡风轻。我知道他不喜欢我,甚至厌恶我,恨我,所以我不会向他表达我的爱意,我不会给他侮辱我感情的机会。
吃下解药的那天,他没有问“你怎么说通了aster?”,也没有问“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走?”,他甚至就连一点惊讶的表情都没有给我。
他很冷漠,没有回头,什么东西也都没有收拾,只带了一把他最顺手的枪,就那样没有一丝留恋地走了。我被他留在tpod,迎来了没有霍终的无穷无尽的冬季。
我是薛硕,我很喜欢霍终。
不,不应该说是喜欢,那种程度,可以说是很爱很爱了。如果我不爱他的话,怎么会为了他甘心雌伏在那个人的身下承受我所不该承受的事情呢?
我对他绝对不是一见钟情,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对他产生的只是一点杀手不该有的恻隐之心,因为他和当初那个软弱无能的我太像了。
可是后来,我又发现,他明明和我截然不同。
他虽然表面软弱,但那其实只是他的隐忍,他渴望改变,只要认定了的事情就绝对不会回头。如此固执,在他妄想脱离tpod的这件事上体现得简直是淋漓尽致。
而我,表面虽然由懦弱变得强大,但内心却还是和多年前一样软弱。我只不过是披上了冷酷无情的外壳。
所以,正是他身上的我所没有的固执和敢做敢闯吸引了我。
我从来没有如此隐晦地爱过一个人,明明他从头到尾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心意,我却还是义无反顾地为他做了我所最为不齿的事。
像个傻瓜一样。
如果可以重新来过的话,我宁愿他在几年前初见的那个小巷子里被那些人活活打死。这样,我就不会爱得这么卑微、这么狼狈。
最后,给所有年轻气盛的人一个热心的忠告。
有些东西,太过在意,终究害人害己,比如爱情。
不要让它主宰你,成为你的主人。
我们要做自己的主人,不做爱情的奴隶。
完下面凑个字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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