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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(1 / 2)

五个硬菜,再加上两个素菜,一个蘑菇汤,一共八个菜,也是前所未有的丰盛。

江行野的订婚宴,可以说是生产队这几年办的喜事中规格最高的。

那些要喝酒的男人们席上稍微好点,但凡是妇女们坐一席的,筷子都挥出残影来了,菜一上来,就全部都被抢光,不光自己吃,人人都拿了碗,装一点回家给孩子们吃。

乔新语等人看到,都震惊极了,幸好他们单独坐了一桌,要是跟那些女人们坐一桌,她估计顶多也只能吃上一筷子。

不过,他们这一桌,吃得也很快。

这年头谁不缺吃的,谁不馋肉啊!

陆念瑛没能和许清欢坐一桌,而是和邱菱花等人坐了一桌。

先是邱菱花要将自己的儿子孙癞子介绍给她,等上了菜,邱菱花顾不上她了,陆念瑛好不容易松了口气,才发现,上了三个菜,她只来得及吃了一筷子。

一大碗红烧肉,一共二十来块,她一块都没抢上,最后连汤汁都被邱菱花倒进了自己带来的碗里。

“嘿嘿,反正这点汤汁你们也都看不上,就归我了!”邱菱花倒完了,还用舌头将碗舔了一圈。

陆念瑛差点没有吐出来。

兔丁炖土豆上来了,陆念瑛正要起身抢,邱菱花腾地起身,胳膊肘一拐,陆念瑛胸口被击中,她差点摔下去。

等她堪堪扶住了桌子,一碗菜又没了。

最后,她只吃了小半碗高粱米饭和两筷子素菜。

最后的两个素菜倒是没什么人抢,但一人一筷子后也剩不下什么了,陆念瑛总共就夹了四筷子菜,好在最后一道蘑菇汤里也加了肉,她运气好,总算吃到了一块肉。

关键是,她为了在许清欢面前找存在感,显摆自己过得比许清欢好,这次送礼,别的知青们都只送了两毛钱,她一个人送了一块钱。

一块钱,哪怕不加肉票,也能买上半斤肉了,结果她来吃席,只吃了两块肉,简直把陆念瑛给气死了。

这一群乡巴佬,一辈子没看过肉一样,活该穷死。

许清欢这蠢货,竟然上赶着嫁给一个乡巴佬,烂泥扶不上墙的东西,活该被妈抛弃。

宋宛霖坐着车进了村子,一路没有看到人,好不容易遇到了个小孩,司机下车打听,江小草听说

是找许清欢的,留了个心眼,“你们找许知青什么事?”

司机说是许知青的妈来找许知青的,她朝宋宛霖看了一眼,眼珠子滴溜溜转一圈,指着一条远路给司机,“你们从这边绕过去,别的地方车不能走。”

然后,她哒哒哒地跑去了江保华家门口,看到江二丫,招招手,喊她过去,“有个人来找你小婶婶,说是你小婶婶的妈来了,你快跟你小婶婶说,那人看着好凶的!”

她虽然年纪小,但听的闲话多,知青们都不愿意嫁给生产队的人,她担心许知青的妈不许许知青嫁给小野哥,故意来捣乱的。

江二丫一听这话,赶紧过去跟许清欢说,“小婶婶,有个人来了,说是你妈妈来了!”

说话间,司机已经开着车过来了,宋宛霖在车上就看到了坐在首席上座的许清欢,一身红色的裙子,衬得美人如玉,正笑盈盈地听一个孩子说话。

许清欢有所察觉,抬眼看去,与宋宛霖的目光相撞。

不要拿我爸碰瓷

许清欢坐着没有动,她从原身的记忆中搜罗出对宋宛霖的唯一印象便是看她的照片,照片和人终归是有一定的差距。

如果不是二丫提前和她说,她看到宋宛霖,未必能够将真人和那张照片关联起来。

总结来说,不管是她还是原身都不应该认识宋宛霖。

宋宛霖在原身三岁就离开了她,至此十四年,从不曾来看过她,甚至,她刻意回避有许清欢这个前婚女,就好像,许清欢是她生命中耻辱的印记一般。

她淡淡地收回目光,平静地吃着碗里的饭,倒是陆念瑛看到宋宛霖的瞬间,眼圈儿一红,喊了一声“妈”,就朝宋宛霖扑了过去。

“妈,你终于来看我了!”陆念瑛的声音很大,生怕许清欢听不见。

宋宛霖将她搂在怀里,轻轻地拍了拍,妆容适宜的脸上挂着温婉大方的笑,短袖衬衣,半身裙下是一双进口圆头小皮鞋,胳膊上挽着一个小巧的皮革包包,贵妇范儿十足。

这年头,能够坐得起小汽车的都不是普通人。

董新民和江保华连忙过去,廖永强这次陪宋宛霖过来,他便与二人说明来意,

“宋同志听说女儿与人订婚,过来找女儿的,这等婚姻大事,就算现在讲究婚姻自由,怎么也要和家里人通过气,总不能将来丈母娘都不认识新女婿吧!”

董新民朝后退了两步,将主场交给江保华。

一看来的同志就不是寻常人,他才不要掺和进去呢。

江保华心里骂董新民是个狡猾的老狐狸,一面笑道,“是不是误会了,今天和我侄儿订婚的是另外一个知青,不是陆知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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