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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8章(1 / 2)

“哦,这就难怪了,我说怎么就突然封她为县主,原来是这样。”

“我想起来了!十多年前,镇西大将军的女儿在皇宫中失踪了,当时影响很大呢,原来就是她,这可真是巧呀!”

宋兴宁听到这里,瞠目结舌,半晌才回过味来,只觉眼前的美酒佳肴都不香了。

嘴里全是苦涩,酸楚,以及浓浓的后悔之意。

阮棉娘啊,曾经是他的订亲对象啊!

结果阴差阳错,自己最后娶了个无盐嫫母。

这要是当初没弄错,那自己岂不就是大将军的女婿了?

那还用得着埋头苦读,削尖脑袋,只为考取一个好功名吗,然后再祈祷补得一个肥缺吗?

他只要躺在家里就什么都有了啊!

众人面前,宋兴宁强忍住要拍腿捶胸的举动,脸色扭曲得难看。

“哎,宋公子,你怎么了?”马商人见状,问了一句。

宋兴宁连忙道:

“哦,没什么,刚有点不舒服,现在已经好了。”

马商人劝慰道:

“读书是很辛苦,可别把自己憋坏了,呆会公子若是看上哪位姑娘,可以跟在下说,这都不是问题。”

宋兴宁闻言,感觉稍微好受了点。

但也仅是一点点。

要知道,那阮棉娘长相方面也是挺标致的。

这里的庸脂俗粉,怎么跟人家比较?

唉!

宋兴宁感觉心里空落落的,怎么都提不起精神了。

过了好一会,台上表演的姑娘们换了一茬又一茬,他才感觉缓过劲来了。

京城的姑娘们确实也都很漂亮,不提阮棉娘,至少比张成凤那杀猪后代强了不知多少倍。

比如此刻台上正在拨弦唱曲的美人花魁,那真是个尤物。

可惜,他知道他不够格,在场的豪门权贵多的是。

马商人刚才还给他暗地里介绍过了,坐在最前面的那位,是当朝三皇子!

三皇子,他当然知道。

来了京城,别的可以先放一边,但最重要的几位人物,那必须得打听清楚的。

这位三皇子夺嫡的呼声最高,要是能做这位的入幕之宾,那可就太好了!

他现在是举人,还是解元,已经有资格站在皇子的面前了。

但要想入了对方的眼,还需要一个机会。

就在这时,老天爷似乎都在帮他,机会来了!

那花魁笑吟吟道,她喜爱诗词,今日若是有人作的诗能得她喜欢,她愿意陪其共度良宵,云云。

宋兴宁当即眼睛一亮,这不就是他的机会吗?

如果他能写出一首绝妙好诗,送给三皇子,帮其抱得美人归,他岂不就有希望入了三皇子的眼?

宋兴宁的机遇

他当即冥思苦想起来。

马商人也乐见他傍上三皇子,这对他也是大有好处。

虽说参与夺嫡这种事相当危险,可跟他有什么关系,他一个商人,反正入不了皇子的眼。

他还教了宋兴宁一个乖。

诗词这种东西,其实很难出千古名句,换句话说,大家作出来的东西,除开那些充数的滥词外,大致都会差不多,很难分出绝对的高下。

那花魁说的是以诗取人,她怎么判断谁的最好呢?

技巧就在这里了。

花魁出个这样的题目,目的并不是她口中说的喜欢什么的,那一般都是糊弄人的,她真正的目的,应该只是为了烘托气氛,拉高她的身价而已。

等火候差不多了,她自然会挑一个比较好的,说这是她最喜欢的。

那问题来了,她会挑谁的呢?

那自然是三皇子的了!

只要脑子没毛病,她就不会选别人,因为全场就属他最牛,她敢选别人吗?她也是花中老手,个中道理,不用多说。

所以什么以诗取人,完全就是这花魁或者说万花楼主演的一场戏,只要人傻钱多的凯子们把气氛捧起来了,万花楼的目的就达到了。其它的都不重要。

而宋兴宁需要做的,就是选择最合适的时间,也就是气氛最热烈的时候,把诗送出去。

而不是急吼吼的现在就把诗拿出去,那样多半会石沉大海。

宋兴宁耐心听完,后背汗毛都竖起来了!

当真是读万卷书,不如行万里路啊!

每一行都有它的门道,小觑不得。

当下谢过马商人,开始仔细想词。

马商人没说错,场上的气氛果然越来越热闹,献诗词的人有不少。好多人明知自己作的不行,也拿出来凑热闹,什么面如凝脂瓜溜溜,什么一笑顷城丢了魂,精致与粗鄙共鸣,风雅与庸俗齐飞。

等时候差不多了,宋兴宁恭敬有加地奉上自己写的一首诗,说自己早已仰慕三殿下的风采,今日得见,三生有幸,愿意赠诗一首,为三殿下助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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