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从苏建华的工资到了苏姚手里,他发现家里的饭菜越来越好,而且苏姚舍得往菜里面放肉了。
他以为是工资的功劳,实际上是苏姚知道他别有所求,简单通过这段时间的简陋饭菜没把人给赶走。
也不是就苏建华一个人吃窝窝头、玉米饼子,苏姚和周言安也跟着一起吃,他俩也得吃肉吃细粮,家里吃得起,就没必要因为苏建华亏待自己。
自从苏建华过来以后,苏姚中午不回家做饭了,都是在食堂打饭回家吃。
他从苏姚平常跟邻居的来往中,看出她的人缘不错。那些送自己家里种的菜,或者是去山上挖的野菜,他不大看得起,觉得这些人都很穷酸。至于家属中大方的人不多,他印象最深的就是叫明月的女同志,每次过来送的都是肉菜,味道还特别好。
其实团里真没几个人穷,穷酸就更谈不上了。人家男人每个月的工资比苏父苏母加起来还多,只不过是为人简朴,活得比较朴素,看在苏建华眼里就成了穷酸,也不知道他到底哪来的自信。
过来送野菜和自留地里的菜,完全是好心。谁能想到,还能叫他瞧不上呢。
看着盛饭的苏姚,苏建华有些好奇地问,“刚才那位男同志,跟之前来送东西皮肤很白的女同志是什么关系?”
皮肤很白的女同志,这不用猜就知道说的是明月。
因为她如今的皮肤,瓷白瓷白的,是家属院里皮肤最白的女同志了。
大半年的时间,明月皮肤完全养了回来,白皙透亮,现在出门是能让无数男同志回头的存在。
苏建华能注意到她,这不让人意外。
明月作为女主,除了俞淞以外,不可能没有其他的异性喜欢她,相反原书中这样的人还不少。
不管是政界大佬,还是俞淞的死对头,乃至是学术圈里叫得上名字响当当人物,都对她抱着一份别样的情愫。
有人因为她终身未娶;也有人在失败狼狈的婚姻中遇见她,为她离婚却追求未果;还有人心里有她,但需要政治联姻,婚后明月成为他心底挥之不去的一抹白月光,即便是儿孙满堂,弥留之际脑子里的那个人还是明月。
像苏建华这样的人,在未来爱慕明月的大军之中,连个伙头兵都算不上。
苏姚都懒得戳破他那小心思,直截了当说道,“俞营长是明月的爱人。”
苏建华的表情有些吃惊,他没想到,那样出色的女同志,竟然已经结婚了。
周言安坐在饭桌前时,苏建华才敢拿筷子吃饭。
以前在苏家的时候,他是没有这种一家人到齐才能吃饭的习惯,都是饭菜摆上桌以后,他就直接拿筷子吃饭,不考虑别人。
他现在也称不上是考虑到苏姚和周言安,主要有周言安在,他生来就有一种一家之主的威严气势,他没动筷子,苏建华不敢吃。
苏姚知道周言安在饭菜上面不挑食,永远都是给什么吃什么,有肉吃肉,没肉吃菜也成。生怕有苏建华这个饿狼在,周言安吃不上肉,苏姚先夹了一个最大的肉丸,放进周言安碗里,又给自己夹了一个。
她还特别关心苏建华,“知道你爱吃肉,也别光顾着吃肉,适量搭配蔬菜,有利于营养均衡。”
苏建华倒也想只吃肉不吃菜,那不是条件不允许,只在苏姚的手底下抢到了两个肉丸子,吃完肉就只能多吃菜。
以前也不知道大姐跟个饿死鬼投胎似的,这么会抢饭。抢不过根本抢不过。
苏建华将自己失败的另一半原因归结在周言安身上,他的死亡注视,让他不太敢动手
而周言安在部队里抢饭的能力其实半点不差,不过媳妇觉得他不行,那示弱也不是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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