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办下来了,我估计罗芳芳还会要求我把‘春辉’这两个字换掉。我妈坚持不去县城帮张春梅带孩子,我只好请三姑帮忙,每个月给她付一百块工钱。张春梅住到县城后,一边哺乳孩子一边忙工作。设计生产线、采购机器设备和原材料,全都是她一个人在cao办。为了让她名正言顺,我任命她为副厂长。看她忙前忙后的,我都不得不在心里夸她,‘这个婆娘很能干。’她有时候连饭都顾不上吃,三姑也只能把孩子抱到厂里去让她喂奶。那些新招进来的工人都没有一点缝纫基础,张春梅心里着急,她说把这些工人培训熟练都要花半年时间。不久之后罗芳芳也搬到了县城,四婶要经营商店,我妈只好来照顾她。我给罗芳芳租住的地方离县医院很近,离制衣厂相对较远。我当时是把各种因素都考虑到了的,就是怕她们两个之间发生冲突。罗燕燕现在成了仅次于张春梅的大师傅,张春梅也对她委以重任,让她指导工人们作业。制衣厂的工人以女性居多,最大的四十多岁,是罗芳芳的两个舅妈,最小的才十四岁,是罗芳芳二舅妈的女儿。张春梅知道这三人是罗芳芳家的亲戚,也没有什么不悦,依然是手把手传授她们技术。工人们开始把张春梅叫老板娘,她也欣然接受了这个称呼。大舅妈却把这件事告诉了罗芳芳。也在私底下跟工厂的其他人讲,张春梅是个破坏别人家庭的坏女人。工厂没人相信大舅妈的话,在她们眼里张春梅平易近人,说话又轻声细语,是个难得的好老板娘。罗芳芳咽不下这口气,感觉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胁,不顾我妈的劝阻,挺着个大肚子去了制衣厂。“芳姐,你怎么还到处乱跑?多危险呀。”张春梅反倒跑来关心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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