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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七零:媳妇是吃货 第670章(1 / 2)

自己是大学生,孩子却怎么教都不开窍,那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,真的很让人沮丧。

周小满深有感触。

许是因为有上辈子的经历,她心态还算好。

读不进书就读不进书吧,三十六行,行行出状元。

只要自己过得顺遂,过什么样的日子,都由人自己选择。

两人又感叹了一番,就去买手表了。等东西买到了,就分手作别。

第二天下午,余闹闹余天天两兄弟坐余卫民的车回来了。

余卫民就对周小满道:“闹闹这孩子,以后也可以让他早些去学车。我看他对车还挺感兴趣的。一会儿问我哪里是油门,一会儿问我哪里是刹车,还问我是怎么开的,东摸西摸的,要不是我拦着,还想亲自上手试试。一点都不知道害怕两个字怎么写。”

周小满就一阵头痛:“他现在还小的很,起码再过个几年吧。”

“我哪里小了,最多再读两三年书,我就可以想干什么,就干什么了。”余闹闹不服气,“大哥前年暑假就把车学会了,我为什么不行。”

“他是大学生,你是大学生不。”周小满故意堵他的嘴。

果然,余闹闹一听,顿时肩膀都耷拉下来了。

他有些不服气地嘀咕:“大学生有什么了不起,爸说如今到处都是大学生,一点都不金贵了。再说了,大学生出来还不是要给别人打工,我以后要自己当老板的。”

余卫民哈哈大笑。

周小满气结。

这小子,你说什么,他都能回你什么,就是个刺头。

还是老二听话些。

正暗自感叹着,就听到余天天的声音。

“妈,我不想学车,我可以不读大学不?”

余卫民又是一通笑。

“当然可以不读,”周小满一个爆栗子敲在他头上,“就你这鼻涕虫的模样,大学肯定不要,就省省吧。”

“我几时成了鼻涕虫。”余天天不高兴了,“我现在干干净净的。还不要我,我还不肯去呢。”

周小满懒得理他,就问余卫民:“贝贝在我哥那边还习惯不?”

“有什么不习惯的,这么好的工作,她又没读什么书,已经比别人强多了。”余卫民就道,“在被子里偷笑还差不多。”

“也要干得开心,”周小满笑笑,“她要是不习惯,可以跟我说,我跟安邦再想办法。”

余贝贝是余卫民与彭兰香的老大,也是个读书读不进的。前两年,一直跟着她妈在乡下干农活。手脚麻利,人也勤快,村上的人都夸。可也有不好的,那就是十几岁的姑娘,晒得跟黑炭似的。

过年回去的时候,周小满就问她要不要去服装厂干活。有保底工资,不多,五十块。另外再按件计工资,做多少得多少。

长大要当厨子

五十块钱的保底工资虽然不多,可那些熟手计件算下来,一个月也有一百八九,手脚麻利的老师傅,两百多到手都不成问题。

在这年头,也算是相当可以了。

余贝贝在乡下跟她妈干活虽然也创造了收益,可到底没有直接看到钱来得快。

再说了,她进了城,她要干的那份活,她妈跟底下的弟妹也干了,她这份收入,相当于是白多出来的,为什么不要。

当然了,最重要的,是不用晒太阳。

乡下结婚早,再过一两年,余贝贝也是可以出嫁的姑娘了。

晒得太黑,在婚恋市场还是不占便宜的。

所以,对于她进城做女工这件事,两口子都很满意。

尤其是余卫民。

自从乡下那辆车给了他大哥开,他就一直跟着余安邦干活,如今更是帮余安邦管着手下这支运输队。每个月的收入,是一般工人的两三倍。

是以,乡下那一点收入,在他看来都不算什么。

只是彭兰香勤快惯了,领着孩子们要在乡下赚钱,他也没意见。

可大女儿马上就要嫁人了,总不能这副样子去跟人相亲。

而且,他在城里待的时间久了,就觉得乡下的年轻人不大靠得住。

在地里刨食一辈子,也不见得能过几天好日子。

还不如到城里来找对象。

女儿在城里赚多赚少还是其次,主要是要多见些世面,要是能找个城里的女婿,那就更好了。

余卫民这朴素的愿望,周小满多多少少知道一些。

彭兰香也跟她提过两嘴。

不过女人想得更多些。

彭兰香不想余贝贝远嫁。

远嫁的女儿没有娘家撑腰,总会要受些委屈。她就觉得女儿嫁在乡下也挺好。嫁进城里,到底是高攀,怕媳妇难当。

如今的日子好过了,乡下的条件也不差。再加上余家如今在那片区也算是大户,找对象知根知底不说,也不怕闺蜜被别人欺负了。

就是合适的对象难找。

彭兰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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