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慧芳这一个多月时间光忙着照顾安宁,都快忘了秋娟这码字事,急忙和大家一起跑到衙门口去看。
告示上白纸黑字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,有认字的在帮着念,何慧芳大概听明白了。
原来啊,李元出事的那天中午,李母在田里捡了只半死不活的母鸡,她呢心疼小儿子,拿回来杀了炒好给李元做下酒菜,谁知那鸡吃了鼠药,肉里有剧毒,等秋娟从镇上回来,正好撞见李元毒发。
吃剩的鸡肉,拔掉的鸡毛都由仵作验出了鼠药的毒性,由此可证明秋娟确实无辜。
“唉,竟然是这样,好好的一个家,就这么毁了。”
众人都忍不住感叹,一位妇人可惜的说,“这路边捡的死物怎么能随便吃,哎呦,贪小便宜,搭上了儿子的一条性命。”
“是啊,这下只怕毁的肠子都青了”
……
李母确实后悔,可她悔的不是自己捡了蔫鸡回来煮给李元吃,而是咒骂秋娟是瘟神,就是娶了她,家里一天安宁日子都没有。
秋娟就算没有下毒,也该为她儿子抵命!
衙门口贴告示的时候,这桩案子的详细情况已经禀到了县里,魏大人亲自批了,秋娟才正式从大牢中放出来。回李家,她不敢,回娘家,李元的家人天天来砸东西,砍他们的庄稼。
刘春华整日愁眉苦脸,哭天抢地的说,“这日子没法过了。”
李游听了下面人的禀报,蹙眉思索,王秋娟这样回不了婆家,娘家也不敢收留的弱女子,被李家人逼紧了,或许会发生投井自尽等惨案,他身为桃花镇的官,理应护一方百姓。
恰好县里的慈幼局正缺帮工,薪资虽低廉,但能给王秋娟一条活路,又能避开李家人的骚扰,便差人问秋娟可愿意去。
“我愿意。”秋娟脸色蜡黄,干脆的说道。
她的儿子是李家孙辈唯一的男丁,李家无论如何不会让她带走,而娘家人她也早看清楚了,根本不在意她的死活,留在这,只会是死路一条。
秋娟收拾了东西,连夜和衙差走了。
“大人,您要为民妇做主啊,那王秋娟就是害我儿的凶手……”
秋娟不见了,李家人问不出秋娟的下落,更加笃信秋娟是做贼心虚,偷偷潜逃了,改成来衙门口闹,衙差岂容他们放肆,架着胳膊把人拉开。
“再来胡搅蛮缠,小心挨板子。”
李母闹够了,坐在树下恹恹的直喘气,这时走来几个穿短衣的男人,把李母吓了一跳。
“老人家,你走大运了,咱们老板可怜你,要帮你一把。“
“你儿子死的冤,李大人断案断得偏,想讨回公道,我们老板给你指一条明路。”
李母的眼睛亮了,咽了下口水,“什么路?”
“去州府鸣冤,重审此案,状纸,路费,咱们老板都给你准备好了。”
说完那几个人丢下东西,又和李母说了许久,他们越说,李母越觉得李大人在包庇秋娟,他儿子是冤死的,说不定自己捡回来那只鸡根本没毒,全是他们胡编乱造,对,她要去州府,要找更大的官来查这个案子!
“对对,谢谢你们老板,他真是天大的善人。”李母抹了一把眼泪,拿起东西忙不迭的回去了,她要马上去州府,一定为儿子讨回公道。
周海慢悠悠的从巷子里走出来,望着李母的背影勾起邪笑,“等着瞧好戏吧。”
而李母做梦都不会想到,令她心怀感激,连声道谢的“善人”,正是当初因为香凝揍他们宜春楼老板。
……
小石榴能吃能睡,满月后变的白白胖胖,格外惹人喜欢,身子软的像块嫩豆腐,眼睛漆黑如墨,清澈的像鹿眼,胡雪琴送了孩子一块小银锁,上面坠着三个小银铃,摇起来叮铃叮铃的响。
“咦,好听吗?喜不喜欢呀?”胡雪琴可喜欢小石榴了,拿红绳串起银锁挂在孩子身上,一边抱他一边说话。
安宁目光慈爱的望着小石榴,孩子健康平安的长大,是她最欣慰的事,她自己一出生就体弱,幸好小石榴没像她,才一个月就能看出来是个健壮的娃。
晚上也好带,不像寻常孩子似的爱哭闹。
“胡姑娘,这银锁太贵重了。”
胡雪琴抱着小石榴爱不释手,这小娃娃长得真精致,长大以后定是个帅小子,不知要迷惑多少小姑娘的芳心,她一边逗孩子一边说,“无妨,值不了多少钱,给咱们小石榴,我愿意。”
今日是孩子的满月酒,就在家里办,请的都是街坊邻居和朋友,大概三四桌席,百日宴则回沈家村办。
“胡姑娘,今日李大人也来吃席。”
安宁笑着道。
作者有话要说: 小时候见过一次刚出生的婴儿,惊呆了,就真挺丑
不过没多久就长开啦
晚点二更
第103章
“嗯。”胡雪琴抱着小石榴靠着床沿坐下, 面上有几分羞怯,莹白的脸埋在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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