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间荫蔽处有一口温泉。这里与隔壁村相近,一般不会有本村人过来,而流仙玛刚刚结束一场酣畅淋漓的赛马比赛,大部队都在流仙玛的村头温泉里,是以这里就只有时清臣与青绕两人。
青绕脱光身上的衣袍,裸着身体帮时清臣解开衣带。等到全部脱光时,看到时清臣的两边衣袖都沾满了恶臭的脓液与皮肤屑,一声不吭,拿着衣袍就顺手洗了起来。
时清臣看不过去:“脏。”
青绕动作不停:“没事的,老师。我现在帮你洗了,待会你就穿我的衣服回家。”
看着青绕的动作,时清臣再也讲不出一句话来。青绕裸体面对着时清臣,露出古铜色的肌肤,浑身都是健康紧致的肌肉,特别是两只手臂,粗壮得能跟小孩身躯比较。
或许是从小干活习惯了,青绕洗衣服的动作很快,精准地将脏东西洗掉,没过一会儿,青绕手上的衣袍便被洗得干干净净,再加上硫磺的味道与太阳的结合,一件厚重的衣袍便沐浴重生。
青绕将衣袍挂在一旁的树上,然后走回来,拉着时清臣的手,将他带到一处能坐着的位置上,待他坐下来后,又帮他清洗身体。
时清臣抓住他的手,有些不好意思道:“我自己来就行了。”
青绕没有听他的,手指绕过时清臣手上的伤口,眼神柔和道:“老师,你会死吗?”
时清臣心下柔软:“不会的。”
“待你回到城市里时,我希望你健健康康的。”
“你想我回去吗?”
“不想。”
“为什么不想?”
“这里的孩子需要你。”
时清臣笑了出来,手臂上的伤口也不痒了,“我回去之后,你会想我吗?”
青绕郑重道:“会的。你走的时候给我留下电话号码,我有机会了就给你打电话。”
氤氲的温泉水上印着两个男人的倒影,一位皮肤白皙,甚至可以说得上苍白无血色;一位有一身小麦色的皮肤,两人在这青山之间增加了一份故事色彩,多年之后,只有青绕来到此处之时,才会记起曾经有一位汉人老师在这洗过澡。
“我回不去了。我想在这里住上一辈子。”
青绕似乎没听明白:“什么?”
时清臣语气平和:“我从远方而来,但却想在这儿定居下来。我还有一些存款,足够在这里盖一座房子。”
青绕不信,他难以理解时清臣的想法:“你骗我。”
时清臣摸摸他的头:“我什么时候骗过你?我的家人都死了,我曾经爱过的人也背叛了我,我的朋友远离我,我活了二十多年,比你还大几岁,我甚至还没有你看事看得通透,我也想像你一样,将这天地当家,流浪在这乾坤之中。”
“我曾经以为我是属于运气好的那一种人,后来发现我什么也不是。我在家人的宠爱骄傲中长大,读了一所排名靠前的大学,交了一位漂亮有个性的女朋友,进了一个人人羡慕的好单位工作。我在所有人的瞩目中渐渐迷失了自己,我甚至看不清面前人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。我认为所有人都是好人,我做的所有决定都不能影响我的人生轨迹,但我太顺风顺水了,人生总要给我狠狠地一击让我长点记性。我的父母死亡和我女朋友与我分手是在同一天,而在第二天,我的同事就在我请假回家料理父母后事时颠倒黑白,造谣生事,我被停职调查。后来我因为忍受不了公司那让我窒息的感觉而辞职。那段时间我的心情一度跌入到了谷底,我不明白人生的意义,我看不清自己未来的道路,我甚至对我整个人都产生了深深地怀疑。”
时清臣抬头望天:“我就是一个特别失败的人。我的人生就是这样了,我无法再去亲近任何人,我甚至连生死都不在乎。我得了这个病,我知道自己凶多吉少,但我想在这个美丽的地方死去,也不要在宛如牢笼的城市里苟延残喘。”
说着,又觉得有些可笑:“我知道你很难理解我刚刚说的话,说实话我也不太理解,他就好像是另一个人说的一样,我知道是从我嘴里说出来的,但我的脑子不承认。你觉得我是不是有精神病?”
青绕呆愣愣地,手上的动作也停了下来,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时清臣,似乎在绞尽脑汁想着怎么安慰他。在他的认知里,家里的牦牛死了他会难过好几天,亲戚朋友死了他会悲伤欲绝,看到大黑狗拉布把丢失的牦牛找回来他会高兴一整天,从来没有像时清臣这样,有一种震耳欲聋又沉默的崩溃感。
他的世界无法理解时清臣的复杂,也无法深刻体会到时清臣的悲伤绝望,他只知道,他眼前的这个瘦弱的汉人老师,他说他即将要死了。可这仅仅是一种皮肤病,只是身体上出现了密密麻麻的红疹子,怎么就上升到死亡的地步了?!
他气急,他慌张,他将时清臣的手抓出一道深深地印子。时清臣吃痛,挣扎着后退一步,差点欲跌落在温泉水里。在这千钧一发之间,青绕强壮的手臂稳稳地将他拉了回来。青绕松开他的手臂,上前一步,将时清臣紧紧拥抱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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