鸿雁传书这样古老的情话,他从来没做过。哪怕过去和苏知愿有过八年的恋情,这样缓慢的,柔情的传达爱情的方式,他也从来没有做过。
他想为甄珍做一件属于她的,他第一次做过的事。
甄珍脸色微红,显然也是不好意思。她和吴冕都不是擅长表达感情的人,她尤其如此。情书她虽然喜欢,但去读的过程总归是觉得羞赧,更何况写情书的人就跟她隔了一道墙,她更是不好意思。
她咳了一声来掩饰自己的羞涩,转而找话题来问:“呐,哪这情书你写了多久?”
顿了一下,她又笑了一下,喃喃自语的寻找答案:“你文笔这么好,应该写的很快。”
“两周。”吴冕觉得就这么站在甄珍面前很是尴尬,跟被问话的小学生一样,于是自觉的找了个位子坐下来,他靠在沙发边上,仰头正好看到甄珍。
吴冕牵了甄珍的手:“写完以后改了好多遍,花了些时间,而且文笔确实不如从前了。”
“很好,还是很好。”甄珍立刻反驳道。
吴冕看她一眼,看到甄珍带着笑意反复去看那三张信纸,看着上面的字,看着上面的话:“你写的一如既往的好。”
吴冕笑,轻轻拍拍她的手背:“也就你一直念念不忘。”
甄珍闻言睨他一眼。
吴冕低头亲亲她的手背。
其实有没有吴冕的第一次经历,甄珍一直都没有很在乎。她要的不过是,吴冕和她在一起后,能尊重她不要再和过去藕断丝连纠缠不清。吴冕和苏知愿八年的感情,该有的不该有的第一次两人全都有了,八年了如果还纠结什么第一次的话,那甄珍根本不会决定和吴冕结婚。
而吴冕竟然真的给了她这样的经历。
吴冕想,就给自己的妻子写一封情书吧。他是从小骄傲到大的人,一直都是收情书的那一个,从来没有给别人写过情书。和苏知愿走在一起是当初的志同道合,会有打情骂俏和调情,却从来不曾如此委婉含蓄的将感情付诸于纸上写一封情书。这么温柔如月光的表白方式,竟然也从来没在吴冕过去的生命中出现过。
而甄珍,在那段青葱岁月里印象最深刻的,就是吴冕的文字,他的满分作文,他意气风发的风采,他字里行间的骄傲肆意和放纵,那些都是甄珍最初对吴冕的心动。
如今,那个明媚张扬的少年成长为稳重成熟的男人,锐气内敛,铁血柔情。这样的成长,最是让人心软心动。
甄珍一边把信纸小心的收起来,一边叹气:“一封情书就把我收买了,问题是我还这么愿意,想想有点亏。”
她难得这样活泼,跟他讨价还价。
吴冕笑着直起身来抱住她:“我一辈子来还你。”
两人脸对着脸贴的极近,看着对方的眼睛,甄珍脸更红了些,扭过脸去不做声,红色从脸颊一直蔓延到脖颈。
吴冕摇了摇甄珍的手,轻轻的说:“甄珍,嫁给我好吗?”
甄珍的手指轻轻的动了动,察觉到一枚小巧的戒指慢慢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,她没有拒绝,相反,她轻轻说了一句:“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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