它们就只是单纯地让人感到难以忍受。庸俗的花纹像一群吵吵嚷嚷、在泥地里摔跤打滚后的孩子胡乱翻滚出来似的,调色难以评价优点或缺点,但确实像是涂过辣椒一样会使观者的眼睛刺痛不已。
最糟糕的是,即使墙纸已经这么糟了,它实际上却又并没有丑陋到让人心生不满。它好像刚好踩在美和丑的边界线上,叫人感到虽然不足却也可堪忍受,
也难怪福尔摩斯会忍不住往上面开枪,甚至于他留下的那几个弹孔,因为破坏了墙纸的完整度,反而让整个环境变得明亮和可以忍受起来。
至于房间内的布置,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。亚度尼斯认为讲究它们的排布和美观是个可怕的观念,因为舒适度必然要排第一名。既然福尔摩斯喜欢躺在沙发上,那么让沙发占据绝对的视觉中心毫无问题;既然福尔摩斯喜欢把所有资料摆在随手可以拿到的地方,那么书架空置、纸张满地也非常合理。
“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的感觉真是奇怪。”他沉思着,自言自语道,“我有多久没有回这里了?嗯……”
他在待客用的椅子上坐下,出了一会儿神。
“不太记得了。”他遗憾地说,“我猜如果我回归母亲的怀抱的话会记起一切。人类的身体还是无法承载太多的信息,哪怕使用得再怎么小心也经常损坏。”
他在房间里等待了数分钟。
门开了。一个小巧的影子轻盈地跳进房间,带进了门外的一缕阳光——但即使关上门,那一缕光芒也没有熄灭,而是跃动着,停在亚度尼斯的面前。
那些光是从“她”的金发中渗出来的。
亚度尼斯微微抬起头,一个恰到好处的高度,正好能和那双蔚蓝色的瞳孔对视。
“好久不见。”亚度尼斯彬彬有礼地打了个招呼。
当“她”将手递过来时,他就像十九世纪的绅士一样,用指尖轻轻捧起那只洁白柔软的、小羊羔一样的手,埋下头,嘴唇在手背上轻轻一触。
“我不知道我会变成这个样子。”穿着裙装的男孩说。
“有很多事我们都不知道。”亚度尼斯温和地回应。
男孩仔细地打量他,仿佛要将亚度尼斯的脸刻在自己的记忆里——不会有效的,亚度尼斯想,记忆对于他们而言是绝对的奢侈品,要花费极大的心血才能勉强维持。作为一个永远不会真正诞生的孩子,母体才是他的身体,记忆也只会被母亲巨细无遗地保留。
“我以为我会做一张过去的脸。”男孩说。
“这就是父亲的一部分面孔。”亚度尼斯回答,他偏过脑袋,握住对方的手放在自己的头发上,“父亲的头发就是这样的。还有眉毛和眼睛的形状——我加深了脸部的轮廓,但最初的我们本来就是经过了好几轮筛选的混血儿,所以这张脸也只是我们曾经有过的一种可能而已。”
爱丽丝凝视着他。
现在看来,亚度尼斯想,他初次为自己塑造的化身实在是过于精美了。
爱丽丝有一张猫儿般的脸——最宽的部分就是从颅顶到下眼睑这块,再往下就越收越小;鼻子很小,也很翘,山根丰满地隆起;脸颊处有一点点肥润的感觉,下巴则短短的,有个猫嘴般的小尖。不过不仅如此,她脸上最像猫的,是圆圆的眼睛:蓝眼睛,瞳孔大大的,波斯猫那样迷人。也有点恐怖。不过人类通常注意不到那点恐怖。
他有些想不起来为什么会做这样的面孔。
“就是照着小猫和小孩做的。”爱丽丝提醒道,“有很多乞儿和流浪猫在偏僻的小巷子里跑来跑去,而我也刚好从他们口中听到了福尔摩斯的名字。很奇怪的是,我完全不记得自己的过去,但还是对这个名字留有印象。”
“他确实是我第二喜欢的侦探。”
爱丽丝说:“只是第二?”
“我亲爱的弟弟似乎也算得上是个侦探。”亚度尼斯微笑着道,“不把他排在第一名就很说不过去了。”
“……弟弟?”爱丽丝说,“母亲和谁生下的?”
“他是领养的。”
“嗯——”爱丽丝拖了个长长的音节,“我不知道母亲还会这么做。”
亚度尼斯摸了摸他的小脑袋,并未回答这个问题。反正回答了也没用,他想,爱丽丝的脑子不会比一碗煮糊了的粥更容易理清。
爱丽丝拧起眉。他说:“我已经想到要怎么做了。”
“哦?”
“就像约翰一样。把事情都记录下来。”爱丽丝说,“他写下了歇洛克的绝大部分案子,而我读过每一个。他写得很不错,我想他的作品会永久地流传下去的——我也打算把自己的经历写下来。”
“也许画下来更好?”亚度尼斯礼貌地提议。
“我不会画画。不过,我确实挺擅长写作,我猜这应该和父亲有关……”爱丽丝努力思考着,“奇怪。我不擅长画画,但你说起画画的时候,我脑子里出现了很多个画面。它们是我在……取景?是写生吗?像是写生。看来我是忘记了该怎么画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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