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,能够养现在这么一只,还是我看在你的面子上。”
“还有,”宴执陌顿了顿,看着他,淡淡地勾起嘴角道,“你知道为什么,我宁愿让宴承宇帮我督促那个小朋友和店长给狗狗打疫苗和狂犬,也不愿意自己顺便出点钱,给狗妈妈和另一只小奶狗把针打了呢?”
简安眠望着男人,愣愣地摇了摇头,几乎是本能地反问道:“所以是为什么呢?”
“因为,这个世界上最廉价的东西,就是免费的东西,要知道得到的越轻松,就越不会懂得珍惜,所以这份钱我不能帮他们出,虽然对我来说,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,但只有他们亲自付出了来之不易的财物,他们才更有可能将狗狗照顾得好。”
简安眠忽然有些恍惚,他想起来,小说里的主角受就是因为对主角攻一见钟情,从小就暗恋主角攻,所以当主角攻提议和他协议结婚的时候,他才会毫不犹豫地答应。
主角攻没有任何付出,便轻易获得了主角受的一腔真心。
随即将其随意踩在脚下,肆意践踏。
而主角受付出得越多,就越舍不得,好比沉没成本。于是只能成为一只舔狗,即使伤痕累累也不愿意离开主角攻,典型的渣攻贱受。
主角受这真心对于主角攻,可不就如男人刚才所说,是世界上最廉价的东西吗?
“嗯,宴先生说得没错。”
简安眠朝男人很轻地笑了一下,好像松了一口气,紧绷了一整天的神经,在这一刻终于松懈下来。
其实,也不怪主角受死心塌地。
他回想今天和男人一整天的相处,男人是那么温柔体贴、高大成熟。
无论是怕他晕车,骑摩托车载他;还是在用餐时,吃掉他剩下的食物;亦或是为了他,下水解救落水的小奶狗……都能轻易俘获任何一位青涩少年的心。
换做是主角受,早就心动了无数次。
还好……还好他及时清醒过来,没有掉进主角攻的温柔圈套里。
宴执陌丝毫不知道自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,还在为自己在小朋友面前装了一个逼而沾沾自喜。
他轻柔地握起少年柔软的小手,嗓音低沉动听,笑着说:“走吧,时间不早了,该送我的小夫人回寝室睡觉了。”
“好的,宴先生。”这一回,简安眠答应得笑眼弯弯,心胸坦然。
虽然仍然羞涩,但再没有初听时那种手足无措的慌乱了。
……
晚上睡觉之前,简安眠不知怎么,忽然觉得眼睛有点痒。
一开始以为是什么东西掉进眼里了,他还举着镜子,扒着眼皮找了半天,眼泪都流了半张脸,便心想,虽然什么都没找到,但这总归能把脏东西给冲出来吧,便没再管。
只是过了一会儿,到了深夜,他的眼睛顿时更痒了,还黏糊糊的,特别不舒服。
然而这会儿他实在是太困了,也懒得再爬起来扒眼皮,就昏沉沉地揉。
结果越揉越痒,眼皮也感觉肿肿的,好像往里面灌了胶水似的,睁也睁不开,也不知道是困的还是怎么,烦得要命。
最后不知道这么过了多久,终于还是困意战胜了痒意,揉着眼睛睡着了。
然而第二天早上起来,牧子翁见到简安眠的第一面,便皱着眉头问道:“简安眠,你眼睛怎么了?”
“嗯?我眼睛怎么了?”简安眠傻愣愣地重复了一遍,一边习惯性地揉着眼睛,一边扭头往镜子那边一看。
不看不知道,一看吓一跳。
他的眼皮肿的好像两只大鱼泡,不正常的红色从他的眼皮,一直蔓延到上下眼睑周围的皮肤,眼眶里湿哒哒的,被光线一照就要流出眼泪来。
项文俊沉默地看了他一眼,眸光暗了暗,难得没吱声。
牧子翁疑惑道:“简安眠,你昨天晚上哭过了?”
简安眠一愣:“没有啊。”
“他这个样子不像是哭肿的吧,眼睛周围都红了,”刘启程也走过来,扶着眼镜、眯着眼睛仔细看了看,忽然说,“简安眠,你该不会是过敏了吧?”
过敏。
这个熟悉的词语令简安眠一愣。
对了,他昨天遇到了三只流浪狗,而他的身体,狗毛过敏。
虽然他注意着没有去碰狗毛,还穿着长袖长裤,戴着口罩,回来后立刻换了衣服洗澡,但也不能保证,空气里就没有狗毛飘到了他的脸上,然后被他揉进了眼睛里。
“简安眠,你这也太吓人了,必须立刻去医院看看。”刘启程严肃道。
“等等,我……我柜子里有一些抗过敏的药,我先吃一下……”简安眠说着,赶紧去开柜子,一下没拉开,愣了愣,这才想起来要用钥匙才能打开,又连忙去上了锁的行李箱里翻找钥匙,完了赶紧洗杯子倒水吃药。
这还是简安眠上学以来第一次过敏,不免有些手忙脚乱。
牧子翁撇了撇嘴巴,忽然走过去,喊了简安眠一声。
“啊?怎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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